关于征求《关于南岔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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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依规启动了南岔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综合考虑殡葬基本服务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及财政投入等因素,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南岔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7日前反馈至ycncfg@163.com。联系人:李春景联系电话:3476138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南岔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30日
关于南岔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字〔2017〕4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费。220-450元/具·次(含抬遗体、消毒,辖区内往返南岔县殡仪馆)。
(2)遗体存放费。多人间60元/间·具·天(冷藏柜);小型单人间168元/间·具·天(冷藏棺);中型单人间192元/间·具·天(冷藏棺);大型单人间216元/间·具·天(冷藏棺)。遗体存放时间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
(3)遗体火化费。平板炉260元/具;捡灰炉500元/具。
(4)骨灰寄存费。木质材质架2.5元/盒·月;金属及其他材质架5.5元/盒·月。
二、相关要求
(一)殡葬服务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时应使用税务发票;殡葬服务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二)殡葬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本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按照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照新规定执行。
附件:南岔县遗体接运收费标准
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岔县财政局
南岔县民政局
2025年月日
附件
南岔县遗体接运收费标准
所在辖区 |
拟定遗体接运收费标准 |
备注 |
|
南岔县 |
南岔镇、梧桐镇 |
220元/具·次 |
往返南岔县殡仪馆 |
晨明镇 |
350元/具·次 |
||
浩良河镇 |
450元/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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