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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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低、运行不稳定,伊春市共19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督察组随机抽查14家,伊美区百斯特环保有限公司、伊美区美溪镇污水处理厂、友好区污水处理厂、伊春市依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嘉荫县污水处理厂、汤旺河污水处理厂、伊春龙发箐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污水处理厂、汤旺县乌伊岭污水处理厂、丰林县新青污水处理厂、伊春市南岔县污水处理厂、丰林县红星污水处理厂等12家运行管理不规范;伊美区百斯特环保有限公司、汤旺河污水处理厂、汤旺县乌伊岭污水处理厂、伊春市南岔县污水处理厂等4家污泥处置不规范。其中,伊美区美溪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未安装总氮、总磷自动监测设备;友好区污水处理厂8月份多次日进水量超出设计规模;伊美区百斯特环保有限公司露天进行污泥压滤,未采取恶臭防治措施,污泥压滤设备滤布清洗水直排厂区院内;汤旺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高;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污泥含水量较高;汤旺县乌伊岭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高,进水COD、总氮超标;丰林县新青污水处理厂超越管线设置在污水进水口,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风险。
二、整改目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降低环境风险。
三、整改措施:加强对南岔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的管理,监督检查频次;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联单填写形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全面排查问题,对近一年的污泥处置联单进行全面梳理,规范信息缺失、数据错误、签字不全等问题。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联单管理体系,实现了污泥处置全流程可追溯。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
六、受理部门: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148816
八、受理地址:南岔县湖山街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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