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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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河道。督察发现,多处存在私建堤坝、占用河道、违法采砂问题,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监管缺失,河湖长制形同虚设。铁力市马永顺林场依吉密河主河道被擅自修筑堤坝截流养殖林蛙,占用河道面积约3500平方米,严重破坏水生态,造成水质污染风险,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伊春森工集团铁力林业局公司马永顺林场和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失。乌翠区伊春河河道旁一处非法采砂区域未及时生态修复,于2023年开始非法占用河道堆砂,面积约3公顷。大箐山县带岭镇双星村南侧西南岔河带岭大桥东堆放砂石占地约1800平方米,且无法说明砂石合法来源。南岔县与大箐山县交界处西南岔河左岸采砂点许可证已于2022年11月到期,未按要求及时修复河道,且有新采砂痕迹,现场堆放砂石约10000立方米。南岔县果树队南侧河道堤坝违法堆存约3000立方米砂石。
二、整改目标:恢复河道原貌,确保行洪安全。
三、整改措施:对违法堆存的沙砂石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南岔森工河湖长巡河护河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南岔县与大箐山县交界处西南岔河左岸采砂点没有新采砂行为,实际为修复岸边地头,钩机平整河道;同时已协调采砂企业同意对采砂临时道路摊平,恢复河道原貌,现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场堆放砂石约10000立方米已清理完毕。南岔县果树队南侧河道堤坝违法堆存约3000立方米砂石已清理完毕。我局今后将强化河道监督检查,加强河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河湖保护的意识。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六、受理部门: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148816
八、受理地址:南岔县湖山街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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