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政办〔2025〕9号等文件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25 16:19
关联稿件
南政办发〔2025〕43号
南岔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政办〔2025〕9号等文件的决定
各相关单位:
关于印发《南岔县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三部预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5〕9号)、《关于印发南岔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南政发〔2025〕13号)2个文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上文件予以废止。
南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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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