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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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备用水源地建设迟缓,南岔县以地表水为单一供水水源,未建设备用水源。
二、整改目标:
科学谋划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
三、整改措施:
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地调研,确定备用水源地位置。并完成建设备用水源及供水基础设施改造的可研编制、发改立项、土地审批、环评等先期手续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南岔县以原水解厂泵房作为备用水源地,投入50余万元。铺设备用水源地至三兄弟家具厂之间输水管线1680米,将备用水源地与城镇供水管线进行连接。通过工程实施,有效补齐了区域供水保障短板,提升了城镇供水系统可靠性与应急供水能力,确保居民及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稳定。
五、公示时间: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7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148816
八、受理地址:南岔县湖山街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岔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南岔县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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