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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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监管不力,矿山治理修复不到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其中,南岔县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排土场未按环评要求制定复垦计划南岔县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质量不高,地面硬化未完全拆除。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矿山企业的监管,落实落靠企业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提高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

督促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编制完善排土场复垦计划;对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完成生态修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压实企业整改责任,督促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严格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及时编制完善矿山排土场复垦计划,为复垦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部门监管,统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南岔林业局公司推进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硬化地面拆除,并种植樟子松2600余株,有效恢复区域植被覆盖,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整治。

五、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

0458-3478898

八、受理地址

南岔县南岔镇双林委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岔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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