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17 15:24
关联稿件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监管不力,矿山治理修复不到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其中,南岔县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排土场未按环评要求制定复垦计划;南岔县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质量不高,地面硬化未完全拆除。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矿山企业的监管,落实落靠企业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提高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
督促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编制完善排土场复垦计划;对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完成生态修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压实企业整改责任,督促伊春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严格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及时编制完善矿山排土场复垦计划,为复垦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部门监管,统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南岔林业局公司推进铁金公路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硬化地面拆除,并种植樟子松2600余株,有效恢复区域植被覆盖,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整治。
五、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
0458-3478898
八、受理地址
南岔县南岔镇双林委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岔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07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