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岔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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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等规定,县政府决定将梧桐红砖砖窑(大窑、小窑)列为南岔县第三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特此通告。
南岔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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