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东西报警没用是不?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4

关联稿件

留言时间:2026年10月24日

答复时间:2026年10月26日

来信内容:丢东西报警没用是不?

答复单位:南岔县公安局

答复意见:经核实,2026年9月28日10时26分,您父亲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的包在百货胡同丢失,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南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建国派出所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您父母在百货胡同林蛙河鱼店门口台阶上休息,随手将手提包放在距离自己两米远的路边,之后两人去附近买水,回来发现手提包丢失。民警将夫妻二人带回所里等候,帮其查找监控。监控视频显示在二人买水时,一名身着深色衣物、脚穿白色鞋子、佩戴口罩的女子,路过该手提包时,向该手提包看了一眼,后折回拿走该包。

因该处视频监控过于模糊,无法辨认该女子样貌。民警通过监控沿途追寻找该女子踪迹,进一步确定其前往地点或其住所,发现其步行至同心广场早市处,因早市人流量较大且缺乏监控设备,未看到该女子的进一步动向,民警继续查看同心广场附近监控寻找该人踪迹无果。故民警告知您父母二人回家耐心等候,民警后续会继续帮助查找。

此后,民警连续查看百货胡同路口监控,欲通过此法找到该女子出发地点、居住处所,经几日工作、查看数小时监控后未发现该女子踪迹,同时民警将此女子图片交与包片民警进行辨认,因该女子戴口罩无法立即将其辨认,民警又前往和平社区走访,询问网格员和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认识此女子,也无法通过监控图片辨别此女子。民警前往周边小区走访调查,未发现此女子踪迹,包片民警入户走访工作中也未发现该女子。

综上,南岔县公安局暂未发现您父亲的包及拾取该包女子的相关踪迹,南岔县公安局将继续部署民警持续走访调查,一旦发现相关线索,立即反馈当事人。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