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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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南岔县教育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法律、安全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县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各类高等院校、普通中专(中师)学校的招生考试和报名工作以及高考、高中学考、中考、初中结业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直属单位:南岔县高级中学(市二中)南岔县实验中学、南岔县第二中学、南岔县晨明镇中学、南岔县浩良河镇中学、东方红小学、南岔县第二小学、助学办、学生资助中心、考试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南岔县教师进修校

三、内设机构

共设综合股、招生办、教育督导室3个内设机构

四、领导信息:

局长:王微:分管:人事、统计、青少年活动中心、财务、保险、办公室、扶贫。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

五、联系电话:

视导室:3476290  招考办:3476098

六、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中纬路118号

七、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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