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公安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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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拟定全县公安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情报依据;指导基层做好案件侦查和抓捕人犯工作,并提供情报支援和保障,充分发挥情报主导警务的作用。

(四)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

(六)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首长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以及对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预审工作,指导、监督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公安队伍各项工作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监察督察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机构为14个:

(一)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重点目标管理,宣传报导、民警教育培训、立功表彰人员呈报、人事工资、职称、警衔晋升工作,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负责机构公安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

(二)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三)警务保障大队

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费预决算、装备发放及车辆管理工作。

(四)情报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110报警,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协调作战;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重要文件和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要、通信、文秘、档案、史志等项工作。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负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企业单位内部保卫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承担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管理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刑事特情等工作;负责刑事技术工作,承担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及司法医学鉴定工作;负责禁毒工作,打击涉毒犯罪,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畴内各项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八)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承担全社会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危险品的管理;依法查处疑难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依法对社会上的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首长、外宾警卫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负责全市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导派出所户籍管理,建立重点人口、基础业务档案等工作;负责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办理相关证照工作。

(九)法制大队

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信息安全和技术防范工作,管理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有关技术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查处计算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

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依法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申

请;负责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及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禁毒大队

承担县禁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案件

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县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管理工作,并抓好检查和督促。

(十四)经济案件侦查大队

负责打击、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公司管理秩序、合同许

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制贩假币、危害税收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

三、下设机构

(一)看守所

负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短刑期罪犯的羁押、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对已决犯的投送工作并深挖余罪,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负责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羁押、管理、教育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二)拘留所

负责执行拘留处罚;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县公安局下设5个派出所

1、建国派出所;

2、联合派出所;

3、民主派出所;

4、浩良河派出所;

5、晨明派出所;

四、领导信息

张琦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杜春海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兆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大利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崔颖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姜佰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

罗宇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五、联系电话

0458-3412208

六、通讯地址

南岔县湖山街西2号

七、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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