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明镇人民政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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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

2.综合办公室

3.综合执法办公室

4.晨明镇党群服务中心

5.晨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6.晨明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7.晨明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8.晨明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直属单位

晨明镇下设5个社区(晨兴社区、亮子河社区、桦阳社区、四合营社区、创业社区);8个行政村(晨明村、东红村、星星村、沙岭村、宝泉村、月明村、桦阳村、创业村)。

四、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唐志平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韩铁石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务、人事工作。

五、联系电话:0458-349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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