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伊春市南岔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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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3418816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湖山街1号
邮编:1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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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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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金一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东升街(原煤建院内) |
伊春金一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国环久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2号。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9.33%。本项目新建覆膜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系统4套,主要包括控制柜、风机及堆肥系统,用于发酵黑龙江省格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渣,年处理发酵中药渣6000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
施工期间管理 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将施工污水散排。施工废水应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压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该项目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废气,通过加强发酵膜的封闭性,采用优质运输设备,加强厂内工作人员的操作的专业性,同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出料过程废气,采用封闭设备运输,加强厂内工作人员的操作的专业性,同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发酵过程中的渗滤液返回格润药业浓缩车间,不外排。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选取新型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防止机械摩擦造成噪声污染。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减少噪声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发酵膜,产生量为2t/a,废发酵膜厂内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5.风险、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为确保厂区内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达到防渗技术要求,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本项目发酵槽均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6.运输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输中药渣过程中保证车辆密闭,用篷布全覆盖并压实,缝隙处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扩散,同时确保中药渣不外露,避免运输过程中抛洒;中药渣产生后及时清运至发酵槽内,运输车辆进入本项目装卸点应低速行驶,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若发生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应及时采取清扫、收集及清理。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维护,减少因道路损坏导致的车辆颠簸致使物料洒落。 |
否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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