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公共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6 00:00
公共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国网伊春供电公司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事项类别 | 公开事项 | 具体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单位简介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南岔区湖山路03号 办公电话:3853079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湖山路03号、邮编:153100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 |
机构职能 | 负责所在辖区(林业局)供电营销服务,以及属地协调等工作。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 | |
领导信息 | 张世强:分中心主任,负责分中心全部工作 张彦东:分中心书记,负责分中心党建和后勤工作 付廷野:分中心生产副主任,负责分中心生产工作 金永鑫:分中心营销副主任,负责分中心营销工作 葛 鑫:分中心工会主席,负责分中心工会工作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 |
服务范围 | 南岔区镇内及迎春乡,不含晨明镇、浩良河镇 |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网址、公开栏 | |
供电厅岗位职责 | 《供电服务规范》、《供电营业规则》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服务大厅展示版、网站 | |
行为规范 |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服务大厅展示版、网站 | |
便民服务电话 | 3853069 | 运行班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
政策规章 | 行政性政策、法律、法规 | 《电力法》《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反窃电条例》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 |
各级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电力法》及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惠民政策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报纸、广播、电视、微信 | |
收费标准 | 缴费办法 | 营业厅、自助缴费终端、家家通、手机掌上电力、微信、银行代收点、支付宝等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开栏、宣传车、宣传单 |
收费标准 | 居民生活用电0.51元、大工业用电0.5858元、一般工商业用电0.7499元、农业生产用电0.489元(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第三批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如有调价,另行通知)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
服务指南 | 用电业务办理流程 | 低压客户业务办理流程:(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 高压客户业务办理流程: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业务办理依据 | 《供电营业规则》、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规定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
业务办理时限 |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 营 销 | 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
监督投诉 | 投诉渠道 | 95598供电服务热线;营业场所设置意见箱、意见簿;信函;95598供电客户服务网站;领导对外接待日 | 南岔客户服务分中心 | 在接到投诉电话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5个工作日内答复。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监督机构 | 东北电监会 12593 | | | 网站、网址、公开栏 |
填报人: 胡俊杨 联系电话:385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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