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解读】关于《健康南岔行动(2020—2030)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4 00:00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省《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健康南岔行动,实现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持续提升。


二、拟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限制过量饮酒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及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职业健康保障制度保障体系建设。

   (三)减轻重大疾病损害。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以及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三、法律依据
   《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
    四、具体法律依据
    文件一“总体目标”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一“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一)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4、“实施控烟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4、“实施控烟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5、“实施限制过量饮酒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5、“实施限制过量饮酒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6、“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依据:《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6、“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一)7、“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一)7、“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二)8、“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二)8、“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二)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二)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二)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二)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二)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二)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三)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三)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三)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三)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三)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三)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三)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三)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二(三)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二(三)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三(一)“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2022年)”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三(一)“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2022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三(二)“现固提高阶段(2023年—2025年)”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三(一)“现固提高阶段(2023年—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三(一)“全面提升阶段(2026年—2030年)”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三(一)“全面提升阶段(2026年—2030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四(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四(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文件四(二)“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依据:《健康伊春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伊政规(2020)4号)中四(二)“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1、“健康南岔行动考核指标框架”依据:《关于印发健康伊春行动部门职责分工和考核框架的通知》(伊健推委发(2020)4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原文地址:/zfxxgk/zc/gfxwj/2021/03/77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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