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南岔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方案》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8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和《伊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函(2020)7]号,推广转化国家和省级试点经验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全部实现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县基本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具体工作目标分编制规定领域目录(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其他领域目录(2021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修订完善全部目录(2022年11月底前,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个阶段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此基础上,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相关制度。

(三)建设统一规范的信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遵循“专栏姓专”的定位,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社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四)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级政府、本单位贯彻执行措施。

(五)推进“办事不求人”服务标准化。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单位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原文地址:/zfxxgk/zc/zfwj/2021/01/73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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