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岔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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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作用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紧压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提升了县委、县政府班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

(二)坚持守正创新,健全职能体系,推动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库内我县事项要素,今年,已完成行政许可编制数量411项,完成率100%;实施清单要素编制数量660项,完成率100%;办事指南编制数量491项,完成率100%。已完成全县1549项服务事项“五级六十同”梳理工作,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行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二是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工作制度,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承接全省17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从而减少办事环节、减少填报材料、减少办事时间。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行政村和社区配备8台集成自助服务终端机器,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9.86%,即办件比例94.29%,零跑动事项比例99.49%,优化服务“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健全依法行政和制约监督体系,加强监督、规范执法和权力运行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涉及不平等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保留规范性文件13件。组织四镇、县机关相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参加政府相关专题会议11次,解答法律咨询35次,出具信访法律意见书24件,合同审查113件,行政应诉3件、民事应诉7件,胜诉率100%,有效提出了法律意见,防范了行政执法律风险。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接待行政复议当事人20余人次。行政复议申请新受理11件、2023年度结转3件,目前已经办结12件、办理中2件。承办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均取得胜诉。

(二)严格规范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体系,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和申办工作质效,对拟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从主体身份、在编在职、培训考试3个方面严格把关,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针对市场监督领域执法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开展“护航全域全季旅游”专项行动,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积极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过度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填报工作,制定我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培训1次,在县司法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办公室)牌子,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三)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透明。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南岔县“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机制。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监管事项认领率100%,审管联动关联办件认领率100%。开展审管事项关联覆盖率97.83%,关联率已达到考核标准。二是全面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了差异化监管措施,制定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46项。牵头推进全县各部门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0项,今年,部门联查任务发起率为100%、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任务完成率100%、部门联查任务完成率100%、成员单位联查任务完成率100%,完成任务录入率均达到100%。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坚持多元并举,健全调解体系,不断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三所一庭一中心”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成立晨明诉前调解委员会、县养老服务纠纷调解委员会、旅游(冰雪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及仙翁山景区、旅游调解工作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解委员会实现实质性运行。开展“假期不打烊,调解有温度”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775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7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继续保持了“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服务保障,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服务全县“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聚焦服务冰雪经济发展,开展“凝聚法治力量护航冰雪旅游产业发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春暖农民工、为妇女办实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为残疾人办实事、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等系列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品2000余份。建立法律援助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建立涉企公共法律绿色服务通道,深入2户规上和8户快递、外卖企业,宣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建立“一企业一律师”结对服务机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个。今年,办结认罪认罚案件34件,受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3件,审结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2件,案件办结率达到88%。

(三)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开展“祥和春节、法治护航”“做花灯、猜灯谜喜迎元宵节”“凝聚法治力量、护航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普法颂雷锋、法治进校园”“法治保护最美的你—妇女权益保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深入学校、广场、社区、农村、及时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活动83次,实现了县域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县域各社区、村建成38处法律图书角,实现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形成县级有中心、四镇有亮点、村社全覆盖的法治文化阵地布局。普法信息“以雪雕艺术塑造形象传递法治建设强音”首次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刊发,在“今日头条”“黑龙江普法”“伊春普法”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刊1期、8期、25期,与历年同期相比,在上级媒体刊发量创历史新高。持续办好“南岔普法”公众号“法治文苑”专栏,开展法治诗词作品征集活动,组织摄影协会伴随式参加普法活动。今年,南岔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标准化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完善应急准备,健全突发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开展安全专家指导服务10轮,服务企业161家次,帮助企业发现并回头看风险隐患1130项,整改完成1011项,剩余119项安全风险隐患正在整改推进中。强化自然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制定演练计划,开展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响应、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环节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了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教育培训,累计组织各单位培训343人次。切实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增强了职工群众应急处置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49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4次。不断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完善联动机制,推动社区、村参与应急救援、预防、突发事件处理,切实提升了基层末梢应急处置能力。

四、紧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南岔实践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虽然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但在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工作创新等方面,缺乏工作亮点、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少。下步,南岔县将以更大决心,全面推进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法治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南岔实践、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紧跟党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督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法制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二)健全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体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履行好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能。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扩大“四张清单”事项覆盖领域和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主动适应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带来的新变化与新形势,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四)全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质效。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大力推进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南岔实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等机构调解工作。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探索“普法+司法行政业务”互动式普法“新模式”,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法治文化校园建设,做优“南岔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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